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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电南方

    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观东路望成大厦6楼601、602、603、605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汤德明、邵月容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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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恢135号之三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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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31 2021-06-30
    2

    深圳市建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建升压铸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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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3民初72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建升压铸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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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0-02-07 2020-06-21
    3

    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瑞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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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0306民初147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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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6-08-01 2016-11-11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粤0305执63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被告- 瑞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环讯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肖志伟 汤德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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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G82 2018-12-1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恢135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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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恢1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汤德明 邵月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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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恢135号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汤德明、邵月容: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执行人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汤德明、邵月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1361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7770657.98元及利息等,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分别为:一、本院(2021)粤03执恢135号执行通知书。限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本院(2021)粤03执恢135号报告财产令。限你(们)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三、本院(2021)粤03执恢13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汤德明、邵月容的财产(以人民币7770657.9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四、本院(2021)粤03执恢135号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汤德明、邵月容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湖路景丽花园1栋106房(不动产证号:3000192943)、709房(不动产证号:3000182610)以清偿债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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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0
    2

    (2020)粤0309执899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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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8991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王姣姣 被告- 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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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执8991号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姣姣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19]207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执899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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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3

    (2017)粤0305执6310号变卖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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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5执6310号 -

    当事人- 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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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17)粤0305执6310号之二本院将于2019年8月10日10时至2019年10月9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6)公开变卖被执行人汤德明持有的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1%的股权,变卖公告、变卖须知、评估报告等详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或到本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55-86608479,承办人:金明敏;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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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4
    4

    (2017)粤0305执6310号拍卖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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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5执6310号 -

    当事人- 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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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17)粤0305执6310号之一本院将于2019年7月10日10时至2019年7月1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6)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汤德明持有的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1%的股权,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评估报告等详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或到本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55-86608479,承办人:金明敏;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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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7
    5

    (2017)粤0305执6310号拍卖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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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5执6310号 -

    当事人- 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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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17)粤0305执6310号本院将于2019年6月1日10时至2019年6月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6)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汤德明持有的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1%的股权,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评估报告等详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或到本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55-86608479,承办人:金明敏;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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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4
    6

    (2019)粤03执15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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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1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汤德明 邵月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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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55号深圳中电南方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汤德明、邵月容: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2018)深仲裁字第1361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1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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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1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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