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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银汇金

    深圳东银汇金珠宝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福华路110号广业大厦2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王小梅、深圳东银汇金珠宝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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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33784号之一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王小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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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3-30 2020-04-22
    2

    罗瑶、深圳市东方银座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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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异902号 劳动争议

    申请人-罗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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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3-09 2020-11-19
    3

    深圳东银汇金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银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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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33807号 合同纠纷

    申请人-辛北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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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8-08-30 2019-05-0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304执33784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2-18 详情
    2 (2019)粤0304执26151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29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4执3041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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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30414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罗瑶 被告- 深圳东银汇金珠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30414号深圳东银汇金珠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罗瑶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9]182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304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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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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