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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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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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2执12616号之一 | 运输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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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2-11 | 2020-12-17 |
2 |
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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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72民初19570号 | 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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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6-05 | 2020-11-23 |
3 |
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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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18民初7575号 | 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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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19-09-11 | 2019-10-22 |
4 |
姜玮玮与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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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4民初112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姜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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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19-02-14 | 2020-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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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廊坊富泰通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与郑州准时达物流有限公司,汇鸿货运代理(烟台)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汇鸿货运代理(烟台)有限公司,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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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9民终9573号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当事人-汇鸿货运代理(烟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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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11 | 2019-02-14 |
6 |
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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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972民初15054号之一 | 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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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8-11-21 | 2019-09-10 |
7 |
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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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972民初15054号 | 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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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8-11-20 | 2019-11-03 |
8 |
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创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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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4执224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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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16-09-18 | 2020-03-2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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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1972民初19570号公告应诉【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314921988Q)】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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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72民初19570号 | 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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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72民初19570号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314921988Q):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本人出庭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审限告知书、出庭告知书、廉政与作风评价卡、开庭传票(2020.4.15)、上诉须知、送达回证、举证通知书(15天)、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空白)、(2019)粤1972民初19570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原告提供运输合同、QQ聊天记录、每日来货清单等证据,请求判令: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输费88228.1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19)粤1972民初195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4月15日14时30分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供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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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7 |
2 |
(2018)粤1972民初15054号公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及民事裁定书(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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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972民初15054号 | 运输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 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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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972民初15054号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314921988Q):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联顺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东莞市凯翔快捷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管异)、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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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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