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任源与昆明平板玻璃厂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02民初11630号 | 排除妨害纠纷 |
原告-任源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9-18 | 2020-12-29 |
2 |
郭瑶与昆明平板玻璃厂、昆明平板玻璃厂服务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02民初11631号 | 排除妨害纠纷 |
原告-郭瑶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9-18 | 2020-12-29 |
3 |
昆明平板玻璃厂、黄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81执60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昆明平板玻璃厂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 2020-09-18 | 2020-09-27 |
4 |
钱若云、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行申45号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5-19 | 2020-06-24 |
5 |
钱若云、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云行申44号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5-19 | 2020-06-24 |
6 |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平板玻璃厂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11民终178号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8 | 2020-04-24 |
7 |
昆明平板玻璃厂、黄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云01执协34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昆明平板玻璃厂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7 | 2020-05-06 |
8 |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昆明平板玻璃厂、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川1112民初977号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 2019-12-06 | 2019-12-23 |
9 |
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云01执异44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20-10-20 |
10 |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川1112执异3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 2019-10-10 | 2019-10-2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8)云0102民初3621号 收起
...
展开
|
(2018)云0102民初362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平板玻璃厂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云0102民初3621号黄信: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平板玻璃厂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0102民初3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述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2018)云0102民初3621号判决如下:一、被告黄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昆明平板玻璃厂尚欠租金72000元;二、驳回原告昆明平板玻璃厂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被告黄信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9元由被告黄信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0-19 |
2 |
(2017)云01执异380号复议 收起
...
展开
|
(2017)云01执异38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 当事人- 昆明平板玻璃厂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平板玻璃厂、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追加第三人昆明平板玻璃厂、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向我院提交的复议申请书:请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01执异380号执行异议裁定书,支持复议申请人的执行异议请求。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五月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18-05-03 |
3 |
(2017)云01执异380号 收起
...
展开
|
(2017)云01执异38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 当事人- 昆明平板玻璃厂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平板玻璃厂、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茂名市东茂石化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追加第三人昆明平板玻璃厂、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我院作出的(2017)云01执异380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追加第三人昆明平板玻璃厂、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院(2016)云01执562号案的被执行人的申请。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18-04-27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