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白兔陶瓷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在业
    • 电话:0756-6272568
    • 官网:-
    • 邮箱:13823013826@139.com
    •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七星大道北三村片区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3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3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与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4民终9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
    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26 2021-06-29
    2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403执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1-02-09 2021-04-19
    3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与刘燕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403民初26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0-12-26 2021-02-05
    4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与梁柱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403民初26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0-10-30 2020-12-15
    5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与梁柱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403民初26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0-10-30 2020-12-08
    6

    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4民辖终2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1-01-19
    7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冯剑敏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403执1811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0-06-24 2020-11-27
    8

    茂名市第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吴政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4民终7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茂名市第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12 2020-12-31
    9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与遵义泰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黔0302民初27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2020-05-20 2020-06-27
    10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与东阳江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403民初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0-04-02 2020-11-26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欣荣建设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18-12-06
    2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欣荣建设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2018-12-0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粤0403执4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被告- 吴垦辉 收起

    ... 展开

    公告本院受理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因你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方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方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0二0年四月二十六日联系人:余书记员联系电话:0756-5788715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2号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收起

    ... 展开
    2020-04-26
    2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粤0403民初15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被告- 茂名市第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吴政杰 收起

    ... 展开

    公告吴政杰: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诉被告茂名市第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吴政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被告吴政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天上午十时零分整(节假日顺延)[即2019年8月16日]在本院五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特此公告。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联系地址:斗门区人民法院五山人民法庭联系电话:李书记员5788613 收起

    ... 展开
    2019-05-14
    3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粤0403民初384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吴垦辉 收起

    ... 展开

    公告(2018)粤0403民初384号吴垦辉: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垦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吴垦辉去向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403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吴垦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9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截至2018年1月8日的利息为69478.87元,从2018年1月9日至清偿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以119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70元,由被告吴垦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五山法庭5788612 收起

    ... 展开
    2018-12-12
    4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粤0403民初3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吴垦辉 收起

    ... 展开

    公告(2018)粤0403民初384号吴垦辉: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吴垦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吴垦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次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为答辩期满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次日起的第5日10时45分(即2018年6月4日10时45分)在五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注:如看到此公告,亦可亲自前往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五山法庭领取相关诉讼材料。刘法官电话:5788611张书记员电话:5788612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小学旁 收起

    ... 展开
    2018-03-01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