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红星传媒

    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219号文化城3楼(部分)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夏鸿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沪01民特697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25 2021-03-25
    2

    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夏鸿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沪01民特696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01 2021-03-01
    3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与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102行审195号 其他行政行为

    -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0-09-01 2020-11-13
    4

    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夏鸿等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京02财保112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09 2020-01-16
    5

    江西新媒体出版有限公司与徐茂栋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新40财保19号 -

    申请人-江西新媒体出版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2017-07-26 2017-08-09
    6

    江西新媒体出版有限公司等仲裁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京02执保144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人-江西新媒体出版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7-07-13 2017-07-27
    7

    江西新媒体出版有限公司与翟隽公司增资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浙0102财保3号 公司增资纠纷

    申请人-江西新媒体出版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06-23 2017-12-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原告- 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王群 夏鸿 朱晓锋 徐茂栋 许鹏 翟隽 孙维 吕文 收起

    ... 展开

    徐茂栋: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夏鸿、吕文、许鹏、王群、孙维、翟隽、朱晓锋、徐茂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现因你以法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沪01民特6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收起

    ... 展开
    2021-04-09
    2

    送达裁判文书——徐茂栋 收起

    ... 展开
    (2020)沪01民特697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原告- 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王群 夏鸿 朱晓锋 徐茂栋 许鹏 翟隽 孙维 吕文 收起

    ... 展开

    (2020)沪01民特697号徐茂栋: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夏鸿、吕文、许鹏、王群、孙维、翟隽、朱晓锋、徐茂栋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现因你以法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沪01民特6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九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4月9日 收起

    ... 展开
    2021-04-09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