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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邦创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艺路威盛大厦26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深圳邦创虚拟现实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华域天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181执1731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邦创虚拟现实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0-12-05 2021-01-04
    2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某、黄某、成某无执行实施类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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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81执保344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某
    成某无执行实施类
    收起

    ... 展开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0-08-28 2020-09-29
    3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深圳邦创虚拟现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与成都华域天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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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81民初3061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深圳邦创虚拟现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20-03-25 2020-05-31
    4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华域天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81执保337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华域天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19-09-18 2019-10-01
    5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深圳邦创虚拟现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与黄必强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81民初3061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深圳邦创虚拟现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19-09-03 2020-05-31
    6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深圳邦创虚拟现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与黄必强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川0107民初12201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邦创虚拟现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9-03-26 2019-04-2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0181民初3061号原告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邦创虚拟现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必强、成都华域天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送达庭前文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81民初3061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黄必强 成都华域天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81民初3061号原告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邦创虚拟现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必强、成都华域天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1、请求依法判令解除两原告与两被告签署的《成都华域天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2、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返还两原告的投资款人民币180万元以及资金占用费63.36万元;3、请求两被告向两原告连带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22500元;(截至2019年3月12日,上述第二、三项暂共计2456100元);4、两原告因本案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两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追加被告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11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9-09-0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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