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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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康、韩龙龙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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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鲁0911财保72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韩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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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2021-07-26 | 2021-08-30 |
2 |
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华瑞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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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2民初65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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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05 | 202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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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华宇国本(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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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03执1819号 | 票据纠纷 |
申请执行人-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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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10-27 | 202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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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国本(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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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民终422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上诉人-华宇国本(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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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31 | 2020-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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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与华宇国本(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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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03民初11642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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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19-12-09 | 2019-12-28 |
6 |
王栋良与张辉、马海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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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902民初4946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王栋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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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2-04 | 2020-05-27 |
7 |
王栋良与张辉、马海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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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902民初4946号之二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王栋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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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0-17 | 2019-10-31 |
8 |
王栋良、张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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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902民初4946号之一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王栋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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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9-23 | 2019-09-27 |
9 |
泰安市泰山区禹衡广告装饰设计中心与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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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鲁0911民初4977号 | 广告合同纠纷 |
原告-泰安市泰山区禹衡广告装饰设计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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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2018-11-13 | 2018-12-29 |
10 |
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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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911民初5615号之四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申请人-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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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2018-04-08 | 2019-01-0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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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华宇国本(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柯姆斯田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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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03民初11642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 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华宇国本(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柯姆斯田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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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03民初11642号华宇国本(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柯姆斯田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安万岳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华宇国本(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柯姆斯田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法官廉政监督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一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本金500万元及逾期利息18125元(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以500万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8日起至付清日止逾期利息,按照上述标准另行计算;二、被告一支付公证费用6000元;三、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02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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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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