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1)黔0281执3637号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9-07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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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0281民初182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张波 被告- 吴金富 贵州省东方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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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张波与被告吴金富、贵州省东方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281民初182号,因无法向你们直接或邮寄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李小兰,联系电话:0858-366405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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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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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0281民初18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张波 被告- 吴金富 贵州省东方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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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张波与被告贵州省东方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金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281民初182号,因无法向你们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适用程序及审判组织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联系人: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李小兰,联系电话:0858-36640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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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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