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易建平、深圳前海和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执6566号之一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2 | 2021-05-14 |
2 |
康凯、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47452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康凯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1-20 | 2021-09-01 |
3 |
王兆天与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青旅投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5452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王兆天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8-31 | 2021-01-13 |
4 |
朱静英与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青旅投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5452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朱静英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8-31 | 2020-12-28 |
5 |
康凯与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易建平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民初38067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康凯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10-10 | 2020-01-03 |
6 |
李梅、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财保4561号 | - |
申请人-李梅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9-18 | 2019-12-30 |
7 |
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易建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9执保205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19-08-02 | 2019-12-02 |
8 |
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易某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9财保56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19-07-31 | 2019-11-13 |
9 |
康凯、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4财保2201号 | - |
申请人-康凯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6-06 | 2019-12-25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0)粤03执6566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0-11-06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04民初51670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1670号之一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 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1670号之一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易建平、闵丽华、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庆诉被告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易建平、闵丽华、第三人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167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庆撤回对被告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易建平、闵丽华、第三人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官网) 收起
...
展开
|
2021-05-14 |
2 |
(2020)粤0304民初51713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1713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 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1713号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易建平、闵丽华、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庆与被告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易建平、闵丽华、第三人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16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一受让原告持有的中青智派2号私募股权基金份额并向原告支付受让款3675000元,并自2019年9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LPR)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暂计至2020年8月31日为130000元,应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各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
展开
|
2021-02-03 |
3 |
(2020)粤03执656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执656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智派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和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6566号易建平、深圳前海和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智派实业有限公司、闵丽华: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427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65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2-09 |
4 |
(2020)粤0304民初51670号公告(开庭)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4民初5167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刘庆 当事人- 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 易建平 闵丽华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1670号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易建平、闵丽华、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庆诉被告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青旅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中和智控股有限公司、易建平、闵丽华、第三人深圳前海联合瑞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l、请求判令被告一受让原告持有的中青智派2号私募股权基金份额并向原告支付受让款人民币2100000元,并自2019年9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LPR)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暂计至2020年8月31日为75000元,应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各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官网) 收起
...
展开
|
2020-10-22 |
5 |
(2019)粤0309财保560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9财保560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当事人- 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和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和智共享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智派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财保560号易建平、深圳前海和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智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和智共享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闵丽华: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前海汇能金桥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被申请人易建平、深圳前海和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智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和智共享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闵丽华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9财保560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通知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易建平、深圳前海和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智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和智共享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闵丽华价值人民币4110192元的财产。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联系人:李子倾联系电话:2105450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收起
...
展开
|
2019-10-25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