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北海鸿源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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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168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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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0-12-08 |
| 2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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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5执12991号 | 其他案由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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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19-12-20 | 2020-03-21 |
| 3 |
广州万宝贸易有限公司、北海鸿源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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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5执7576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万宝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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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19-12-12 | 2020-03-25 |
| 4 |
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与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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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2954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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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19-08-28 | 2020-01-16 |
| 5 |
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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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执2793号 |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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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6-14 | 2019-06-26 |
| 6 |
广州万宝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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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终224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万宝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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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4-17 | 2019-07-01 |
| 7 |
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华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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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民初35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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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27 | 2018-07-20 |
| 8 |
华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鲁公司)与南海狮山华立医院、佛山南海广能燃料油有限公司(下称广能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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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13执异66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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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17-04-24 | 2018-03-01 |
| 9 |
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县华立龙山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特殊程序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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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民终455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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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6-11-18 | 2017-05-26 |
| 10 |
华鲁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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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13民初1138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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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16-11-03 | 2017-11-14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2016)粤0113民初1138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 华鲁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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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G21 | 2017-01-26 |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19)粤0105执12991号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0-08 | 详情 |
| 2 | (2019)粤0105执7576号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5-14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粤0113财保215号申请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申请人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天湖资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谢健庭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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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3财保215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原告-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佛山天湖资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谢健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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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财保215号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天湖资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谢健庭: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申请人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天湖资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谢健庭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通知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113财保215号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通知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天湖资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谢健庭名下价值31403507.48元的财产[具体详见本院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539371182021-05-2416:48:24:899(2021)粤0113财保215号申请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申请人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天湖资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谢健庭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财产,裁定,有限公司,通知书,公告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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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
| 2 |
(2020)粤0105执16877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北海鸿源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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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168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北海鸿源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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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执16877号北海鸿源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特此公告536019372020-10-1315:14:44:673联系人:林少宁、李灶清(2020)粤0105执16877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北海鸿源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北海鸿源达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车辆维修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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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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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2954号原告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诉被告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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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2954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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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3民初2954号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诉被告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代理费1453913元以及逾期利息(以1453913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847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广东省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2019年8月30日528045872019-09-0215:11:41:478(2019)粤0113民初2954号原告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诉被告广州市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广州市,公告,有限公司,贸易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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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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