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杜加久与张雪仙、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浙0783民初176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杜加久 收起
...
展开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1-03-12 | 2021-04-25 |
2 |
张某1、张某2、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浙0783民初243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张某1
...
展开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1-03-09 | 2021-03-29 |
3 |
张昌富与张雪仙、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浙0783民初199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张昌富
...
展开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1-02-07 | 2021-02-23 |
4 |
许梅芳与张雪仙、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浙0783民初184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许梅芳
...
展开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1-02-04 | 2021-02-25 |
5 |
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毛国盼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琼0107民初3000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8-17 | 2021-01-04 |
6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东阳市永达化纤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783执异4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
展开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19-04-11 | 2019-12-28 |
7 |
陈惜珍与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琼0107财保76号 | - |
申请人-陈惜珍 收起
...
展开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8-07 | 2019-02-14 |
8 |
金从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7民终1080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金从寿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18 | 2018-08-02 |
9 |
金从寿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783民初10830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金从寿 收起
...
展开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17-12-20 | 2018-06-04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东阳市永达化纤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6)浙0783执3755号之四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收起
...
展开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17-12-01 | 2018-08-03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被告- 蔡宁 李岩 王俊杰 李应浩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G24 | 2019-05-28 |
2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被告- 毛国盼 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郭天辉 海南三林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冯勇 刘萍 海南浙江椰香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G26 | 2018-05-17 |
3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被告- 毛国盼 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郭天辉 海南三林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冯勇 刘萍 海南浙江椰香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G31 | 2018-01-16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浙0783执2355号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01 | 详情 |
2 | (2021)浙0783执1693号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2-23 | 详情 |
3 | (2021)浙0783执1692号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2-23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琼0107民初3004号 收起
...
展开
|
(2021)琼0107民初3004号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原告- 张晓刚 被告- 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7民初3004号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晓刚诉被告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函、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5号车位为原告所有;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将“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5号车位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车位价值大约为4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详见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16 |
2 |
(2021)琼0107民初3003号 收起
...
展开
|
(2021)琼0107民初3003号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原告- 张小飞 被告- 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7民初3003号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小飞诉被告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函、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1号车位为原告所有;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将“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1号车位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车位价值大约为4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详见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16 |
3 |
(2021)琼0107民初3005号 收起
...
展开
|
(2021)琼0107民初3005号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原告- 金爱妹 被告- 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7民初3005号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爱妹诉被告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函、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0号车位为原告所有;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将“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0号车位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车位价值大约为4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详见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16 |
4 |
(2021)琼0107民初3002号 收起
...
展开
|
(2021)琼0107民初3002号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原告- 张洁仪 被告- 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7民初3002号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洁仪诉被告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函、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2号车位为原告所有;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将“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2号车位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车位价值大约为4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详见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16 |
5 |
(2021)琼0107民初3001号 收起
...
展开
|
(2021)琼0107民初3001号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原告- 吴刚 被告- 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7民初3001号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刚诉被告海南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函、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3号车位为原告所有;2、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将“椰岛华庭”地下二层63号车位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车位价值大约为4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详见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16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