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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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张亮与被上诉人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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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1民终11400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上诉人-张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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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1 | 2020-12-28 |
2 |
1606402182164-原告张亮与被告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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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106民初8444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张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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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20-10-19 | 2020-11-29 |
3 |
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与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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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03民初47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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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8-14 | 2020-10-22 |
4 |
原告顾成志与被告南京益高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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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105民初350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顾成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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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2020-07-16 | 2020-08-30 |
5 |
原告王小猜与被告南京益高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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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105民初438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王小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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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2020-06-29 | 2020-07-28 |
6 |
原告韩慧与被告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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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105民初351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韩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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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2020-06-11 | 2020-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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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与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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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03民初4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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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5-06 | 2020-05-1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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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皖0203民初48号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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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03民初4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芜湖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 被告- 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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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皖0203民初48号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芜湖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诉被告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芜湖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起诉: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17年5月至2019年9月间所欠物业费16605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支付物业费违约金37018.08元(计算方式附后,暂计算至2019年10月31日,逾期顺延至实际还清日止);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0553-483266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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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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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03民初47号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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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03民初47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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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皖0203民初47号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起诉: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17年5月至2019年9月间所欠租金448335元,并支付拖欠租金的违约金77822.1元(计算方式附后);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0553-483266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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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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