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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耀节能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金马村11社
    • 简介:-
    • 法律诉讼 24
    • 法院公告 5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2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蒋瑜与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渝05民终1865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蒋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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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04 2019-03-29
    2

    蒋瑜与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渝05民终1859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蒋瑜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04 2019-03-29
    3

    蒋瑜与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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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5民终1856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蒋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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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04 2019-03-29
    4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与代发祥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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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206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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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19-02-19 2019-04-28
    5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与重庆宝岛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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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152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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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18-12-24 2019-04-28
    6

    蒋瑜与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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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13498号 劳动争议

    原告-蒋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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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18-12-14 2019-04-28
    7

    重庆长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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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24073号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原告-重庆长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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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18-12-13 2019-01-21
    8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与重庆蓝色精灵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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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2133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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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18-12-04 2019-01-21
    9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与李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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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152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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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18-11-28 2019-03-01
    10

    蒋瑜与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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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13490号 劳动争议

    原告-蒋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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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18-11-05 2018-11-30

    法院公告5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渝0107民初206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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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8-09-26
    2 (2018)渝0107民初152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宝岛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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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8-08-23
    3 (2018)渝0107民初152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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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8-08-23
    4 (2017)渝0107民初169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工艺术玻璃加工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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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判决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8-01-10
    5 (2017)渝0107民初169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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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17-09-1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渝0107民初2065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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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206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代发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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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告代发祥: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代发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7民初206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代发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117823元,并以117823元为本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748元由被告代发祥承担,该费用原告已经向法院缴纳,被告承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限你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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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11
    2

    (2018)渝0107民初1525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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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152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宝岛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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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8)渝0107民初15259号重庆宝岛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宝岛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7民初15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重庆宝岛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货款319252元;二、被告重庆宝岛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资金占用利息(以319252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088元,保全费2274元,合计8362元由被告重庆宝岛机械有限公司负担。限你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一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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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09
    3

    (2018)渝0107民初1527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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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152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李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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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8)渝0107民初15277号李林: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7民初152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李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货款21905元;二、被告李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资金占用利息(以21905元为本金,从2017年1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96元,由被告李林负担。限你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一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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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09
    4

    (2018)渝0107民初2065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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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206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代发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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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07民初20659号代发祥(511204197507122373):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17823元;2、判令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之日止(以117823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市驿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应诉将依法缺席判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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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26
    5

    (2018)渝0107民初1527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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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152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李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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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8)渝0107民初15277号李林: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至法院诉称:原被告之间存在玻璃购销买卖合同关系。2017年1月19日被告因拖欠货款而出具欠条,确认欠原告货款21905元,承诺在2017年1月23日前付清,担被告未按约定付款。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1905元。2、被告自2017年1月24日起,以2190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之日止。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被告李林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市驿法庭第五审判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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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3
    6

    (2017)渝0107民初169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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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7民初169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工艺术玻璃加工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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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7)渝0107民初16955号重庆市沙坪坝区天工艺术玻璃加工厂:本院受理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沙坪坝区天工艺术玻璃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707民初字16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或涉港澳台或涉外为30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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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1-10
    7

    (2017)渝0107民初1695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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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7民初169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工艺术玻璃加工厂 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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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渝0107民初16955号重庆市沙坪坝区天工艺术玻璃加工厂:本院重庆德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99835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市驿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应诉将依法缺席判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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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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