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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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3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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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35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申请高凌云 被告- 杭州鲲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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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高凌云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3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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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
| 2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0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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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0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申请吴昊 被告- 杭州鲲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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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吴昊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0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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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
| 3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1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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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1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周志达 被告- 杭州鲲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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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周志达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1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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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
| 4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19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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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199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申请徐赫毅 被告- 杭州鲲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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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徐赫毅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19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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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
| 5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19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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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198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申请马艳 被告- 杭州鲲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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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马艳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198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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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
| 6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0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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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0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申请项敏辉 被告- 杭州鲲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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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项敏辉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0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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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
| 7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0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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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0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申请禹典 被告- 杭州鲲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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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禹典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0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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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
| 8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1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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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1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申请林斌 被告- 杭州鲲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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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林斌与你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18)121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被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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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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