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银创旅游

    浙江银创旅游宝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223号1幢214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628号 收起

    ... 展开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628号 -

    原告- 谢渊 被告- 浙江银创旅游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委已受理谢渊诉你单位关于经济补偿金等争议一案。本委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628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申请人补缴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具体时段、金额等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个人负担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 收起

    ... 展开
    2021-08-03
    2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628号 收起

    ... 展开
    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1628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谢渊 被告- 浙江银创旅游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委已受理谢渊诉你单位关于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希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予以缺席裁决。本委联系电话:0571-81187971。 收起

    ... 展开
    2021-05-07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