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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穆尔电子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628号C幢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与北京安博拓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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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京0108民初463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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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0-03-24 2020-07-01
    2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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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破申3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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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0-29 2019-12-30
    3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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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执4286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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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02-26 2019-03-14
    4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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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4民初48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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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8-08-02 2018-11-01
    5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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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执2834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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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12-29 2018-12-12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京0108民初463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安博拓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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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48 2020-06-02
    2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安博拓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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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77 2019-08-22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7)粤0304民初48726号之一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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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4民初4872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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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4民初48726号之一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76017.25元;二、被告被告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货款776017.2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4年5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三、驳回原告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1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222元,被告负担1148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书至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八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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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02
    2

    (2017)粤0304民初48726号公告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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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4民初48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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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4民初48726号深圳市深红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穆尔电子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你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8年8月2日16时,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本公告已张贴本院公告栏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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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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