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金润能源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3号厂房1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8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8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6)粤0306民初134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凯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长沙县人民法院 G78 2017-01-05
    2 (2016)粤0306民初13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灿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G79 2016-12-15
    3 (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48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G18 2016-11-29
    4 (2016)粤0306民初1348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凯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G14 2016-08-23
    5 (2016)粤0306民初1348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灿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桂阳县人民法院 G14 2016-08-23
    6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梅州聚能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G47 2016-08-04
    7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世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G45 2016-08-04
    8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格美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G47 2016-08-04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09民初103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粤0309民初103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广亿鑫电池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9民初103号梁锋、张家晓、梁茂略、深圳市广亿鑫电池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金润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梁锋、张家晓、梁茂略、深圳市广亿鑫电池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9民初10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四被告向原告赔付货款人民币1195300元,(2013)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586号案件受理费16100元。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四被告向原告赔付货款利息,以人民币1195300元为基数,自2013年7月2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400000元;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四被告向原告赔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人民币1211400(1195300+16100)元为基数,自2013年10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人民币350000元。上述共计人民币1961400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以及因保全而产生的保险费。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7月05日10时30分在大浪八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法院联系人:徐小妹电话:0755-2107964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2-05-09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