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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普电子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2205
    • 简介:-
    • 法律诉讼 17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39
    • 送达公告 43

    法律诉讼17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北京北方科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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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8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北京北方科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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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8-03
    2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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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32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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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5-27 2021-06-07
    3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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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3435号 承揽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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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5-17 2021-05-20
    4

    龙丽群、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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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831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申请执行人-龙丽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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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21 2021-04-27
    5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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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3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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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4-27
    6

    惠州商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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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58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惠州商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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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06 2021-04-13
    7

    宰卫丹、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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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5273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宰卫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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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2-25 2021-03-06
    8

    四川省长江华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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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47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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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2-03 2021-02-05
    9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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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8行审1384号 其他行政行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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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21-01-25 2021-05-29
    10

    深圳市讯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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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44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讯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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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1-12 2021-01-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39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91执4523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12-16 详情
    2 (2021)粤0391执4288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1-11-23 详情
    3 (2021)粤0305执10631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6-17 详情
    4 (2021)粤0305执1509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1-01-20 详情
    5 (2021)粤0305执831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13 详情
    6 (2020)粤0305执15819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22 详情
    7 (2020)粤0305执15273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02 详情
    8 (2020)粤0305执14764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1-16 详情
    9 (2020)粤0305执14470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1-06 详情
    10 (2020)粤0305执14469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1-06 详情

    送达公告4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执282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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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执2829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国贸科技园服务有限公司产业园分公司 被告-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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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执2829号之一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国贸科技园服务有限公司产业园分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4474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执28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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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30
    2

    (2021)粤0305执996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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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9962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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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962号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与申请执行人袁寿坤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962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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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4
    3

    (2021)粤0305执99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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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99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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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942号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942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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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4
    4

    (2021)粤0305执581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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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58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北方科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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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813号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北京北方科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813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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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3
    5

    (2021)粤0305民初4632号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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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46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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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4632号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信利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信利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7017.21元;二、驳回原告信利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77.6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民初46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注:本公告2021年7月29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张艳、李秋珊联系电话:86609434领取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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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9
    6

    (2021)粤0305执10631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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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0631号 -

    原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当事人-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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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0631号之一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与你(单位)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8行审1384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063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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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9
    7

    (2021)粤0307民初2306号判决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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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23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猎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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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2306号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猎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民初2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缺席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猎芯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40338.27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204元,由被告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深圳市猎芯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的人民币9204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204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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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8
    8

    (2021)粤0305执10481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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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048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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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0481号之一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2080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04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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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6
    9

    (2021)粤0305执9942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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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99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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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942号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949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9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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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4
    10

    (2021)粤0305执9962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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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9962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袁寿坤 当事人-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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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962号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袁寿坤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236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9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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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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