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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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松生、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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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辖终138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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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0-09-30 |
2 |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龙海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廖桂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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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6民初1671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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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12-09 | 2020-03-21 |
3 |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韶关市龙凤胎饲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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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6民初20390-2039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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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9-08-28 | 2020-03-26 |
4 |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东莞市新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陈春儿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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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06执327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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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7-11-29 | 2017-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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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东莞市新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陈春儿买卖合同纠纷2016民初1925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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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06民初192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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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6-10-20 | 2017-07-11 |
6 |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桂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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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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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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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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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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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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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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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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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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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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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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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粤0106民初192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被告- 东莞市新大地饲料有限公司 陈春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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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 2016-09-26 |
2 | (2016)粤0106民初192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被告- 东莞市新大地饲料有限公司 陈春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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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 2016-09-2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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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106民初22627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王锐浩、陈凯加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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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226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被告- 王锐浩 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 陈凯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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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2627号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陈凯加: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王锐浩、陈凯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06民初226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支付《销售合同》(编号:ZXGS-SW-MM-2019-0747)尚欠货款854361.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854361.8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2020年7月10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支付《销售合同》(编号:ZXGS-SW-MM-2019-0775)尚欠货款3140271.8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140271.8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2020年7月10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三、被告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支付《销售合同》(编号:ZXGS-SW-MM-2019-0794)尚欠货款1005091.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005091.4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2020年7月10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四、被告王锐浩对本判决主文第一、二、三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责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7282元,由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负担7736元,由被告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王锐浩共同负担4954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负担675元,由被告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王锐浩共同负担432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539251892021-05-1417:14:11:721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2020)粤0106民初22627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王锐浩、陈凯加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陈凯加: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联系人:伍婕妤、周梦瑶电话:8300675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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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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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22627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王锐浩、陈凯加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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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226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被告- 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 王锐浩 陈凯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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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2627号陈凯加: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王锐浩、陈凯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原告诉请:一、被告一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被告二王锐浩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999,725元;二、被告一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被告二王锐浩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欠付货款的货物吨数为基数,按每吨每日2元为基准计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6月23日为1,497,740.38元,详见违约金计算表);三、被告二王锐浩、被告三陈凯加在其未缴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不能向原告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以上共计:6,497,465.38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30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5603812020-09-1115:55:38:606联系人:王留杰、周梦瑶(2020)粤0106民初22627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众粮业粮食有限公司、王锐浩、陈凯加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陈凯加: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联系人:王留杰、周梦瑶电话:8300686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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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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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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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被告- 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唐松生 周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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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534685952020-08-0715:58:33:882联系人:马廷毅、何莹(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联系人:马廷毅、何莹电话:8300678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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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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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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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被告- 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唐松生 周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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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唐松生、周春:本院受理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民事裁定书及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534128272020-06-3015:50:09:22联系人:卢伊雯、何莹(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唐松生、周春: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联系人:卢伊雯、何莹电话:8300678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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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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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0691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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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069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被告- 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唐松生 周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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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0691号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一、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共计人民币3698287.3元(货款暂计至2020年3月18日,剩余货款单价以1985元吨为基数,按照10天增加20元吨计算);二、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全部律师费,前期律师费为30000元,后期律师费以原告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三、请求判令被告唐松生、周春就被告一前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共同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0年9月2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3814292020-06-0916:48:14:0联系人:黄颖、张翼(2020)粤0106民初10691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联系人:黄颖、张翼电话:830085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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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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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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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 被告- 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唐松生 周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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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唐松生、周春:本院受理的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8月24日14时30分在本院民事中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3399742020-05-1215:39:51:963联系人:马廷毅、何莹(2020)粤0106民初10692号广州市种畜进出口公司与深圳市鸿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松生、周春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唐松生、周春: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联系人:马廷毅、何莹电话:8300858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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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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