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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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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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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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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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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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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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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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4 |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孙福助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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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刘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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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宝利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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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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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6 |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宝利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孙福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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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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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宝利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孙福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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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刘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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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心理医生》杂志社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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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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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心理医生》杂志社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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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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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赛龙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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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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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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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赣0112民初145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心理医生》杂志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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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G90 | 2016-10-3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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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诉人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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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民终2817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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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民终2817号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上诉人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赣01民终2817号,本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向你依法送达(2021)赣01民终28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联系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陈晶李悦琪联系电话:0791-88162634邮编:33002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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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
2 |
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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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12民初104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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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112民初1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二O二一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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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
3 |
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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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12民初104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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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法院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坪路新建区人民法院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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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4 |
4 |
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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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12民初104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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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21日法院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坪路新建区人民法院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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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
5 |
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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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12民初104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现代青年杂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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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112民初1044号管辖异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二〇二0年七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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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
6 |
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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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12民初104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 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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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现代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北京恒生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12日法院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坪路新建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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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
7 |
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诉孙于涵等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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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1民初38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宝利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被告- 孙于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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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孙福助、刘正清、孙振凯、孙于涵、刘珍、杨易华:本院受理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诉孙于涵等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对宝利华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孙福助、孙振凯、孙于涵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对刘正清、杨易华、刘珍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6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联系人:张美燕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858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邮政编码:330029联系电话:(0791)8816263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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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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