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602执506号之七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9-12-20 | 2020-05-12 |
| 2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马月锋、陈国琴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603执189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19-05-27 | 2019-06-19 |
| 3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603执189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19-05-27 | 2019-06-19 |
| 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县海煌纺织品有限公司信用证融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602执3268号 | 信用证融资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收起
...
展开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6-21 | 2018-08-21 |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县海煌纺织品有限公司信用证融资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602执异145号 | 信用证融资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收起
...
展开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7-10-28 00:00:00 | 2018-08-06 |
| 6 |
茅文尧信用证融资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602执3268号 | 信用证融资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收起
...
展开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8-28 | 2018-08-21 |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602民初428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收起
...
展开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5-22 | 2017-09-29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与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603民初39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收起
...
展开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17-03-20 | 2018-05-23 |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与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603民初43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2017-03-20 | 2017-07-01 |
| 1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与绍兴县海煌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信用证融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7)浙0602民初514号 | 信用证融资纠纷 |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2017-03-15 | 2017-07-01 |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17)浙0602执5310号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09-19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18)浙0602民初4791号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送达判决书网络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602民初479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被告- 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绍兴县海煌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 绍兴兴盈丰纺织制衣有限公司 唐芬芳 俞国兴 施世东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绍兴县海煌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绍兴兴盈丰纺织制衣有限公司、唐芬芳(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3****0068)、俞国兴(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2****0018)、施世东(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0****0011):本院受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602民初47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被告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给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借款本金14998775.45元,并支付利息(截止2017年5月10日的利息为445561.46元,自2017年5月1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绍兴县海煌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中编号为85012016280242、8501201628041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9998775.45元及相应利息在最高主债权余额600万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唐芬芳、俞国兴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绍兴兴盈丰纺织制衣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中编号为8501201628024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998775.45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就其享有的上述第一项债权,对绍房他证绍县字第201412043号房屋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物经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最高主债权余额1210万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六、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就其享有的上述第一项债权,对绍房他证绍县字第201412024号房屋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物经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最高主债权余额110万元及相应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七、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就其享有的上述第一项债权,对绍房他证绍县字第201412056号房屋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物经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最高主债权余额180万 收起
...
展开
|
2018-08-30 |
| 2 |
(2018)浙0602民初4791号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被告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602民初479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被告- 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绍兴县海煌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 绍兴兴盈丰纺织制衣有限公司 唐芬芳 俞国兴 施世东 收起
...
展开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绍兴县海煌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绍兴兴盈丰纺织制衣有限公司、唐芬芳(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3****0068)、俞国兴(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2****0018)、施世东(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60****0011):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602民初479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诉讼须知、廉洁自律和审判作风监督跟踪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起诉要求:一、被告绍兴兴联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4998775.45元,以及至上述款项实际付清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含罚息、复利)。利息计算至2017年5月10日为445561.46元;二、被告绍兴县海煌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柯桥迎利精纤纱线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的偿还在600万元最高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唐芬芳、俞国兴对上述债务的偿还在1500万元最高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绍兴兴盈丰纺织制衣有限该公司对上述债务的偿还在100万元最高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原告以被告俞国兴以其所有的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康郡别墅66幢01室房产在绍房他证绍县字第201412043号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抵押范围内即人民币1210万元最高限额内优先受偿;六、原告以被告俞国兴以其所有的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港越路亚太商都2幢301室房产在绍房他证绍县字第201412024号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抵押范围内即人民币110万元最高限额内优先受偿;七、原告以被告俞国兴与被告施世东共同共有的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华泰大厦2幢701室房产在绍房他证绍县字第201412056号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抵押范围内即人民币180万元最高限额内优先受偿;八、由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财产保全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 收起
...
展开
|
2018-06-08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