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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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越卓工贸有限公司与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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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112执恢129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西安越卓工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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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1-07-20 | 2021-07-30 |
2 |
龚钱良,左锋与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肖文龙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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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112民初25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龚钱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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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1-04-30 | 2021-07-30 |
3 |
张静;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马广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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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112执他407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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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0-12-24 | 2020-12-30 |
4 |
申请执行人张静与被执行人马广宁、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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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625执863号之一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张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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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0-12-23 |
5 |
申请执行人张静与被执行人马广宁、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冻结、扣划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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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625执863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张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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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 | 2020-10-13 | 2020-12-23 |
6 |
龚钱良,左锋与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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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112财保520号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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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0-09-25 | 2020-09-28 |
7 |
左锋、龚钱良与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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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112执保1314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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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0-08-31 | 2020-11-30 |
8 |
张静与马广宁,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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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625民初117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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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法院 | 2020-07-07 | 2020-08-24 |
9 |
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正道啤酒有限公司、山东圣洲啤酒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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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01知民初418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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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19-12-02 |
10 |
青岛正道啤酒有限公司与山东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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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民终797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上诉人-青岛正道啤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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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9-21 | 2019-12-3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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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陕0625民初11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张静 被告- 马广宁 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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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志丹县人民法院 | G41 | 2020-07-16 |
2 | - | 合同纠纷 |
原告- 张静 被告- 马广宁 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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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志丹县人民法院 | G42 | 2020-03-24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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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陕0625执863号 | 志丹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10-0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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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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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0112民初855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陕西宇峰商场设施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禹志龙 志丹县正道互联网商贸有限公司 马广宇 毛瑞龙 王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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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0112民初8550号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志丹县正道互联网商贸有限公司、马广宇、王静、毛瑞龙、禹志龙:-->(2021)陕0103民初4513号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志丹县正道互联网商贸有限公司、马广宇、王静、毛瑞龙、禹志龙: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宇峰商场设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90682602021-06-0109:15:00:0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志丹县正道互联网商贸有限公司、马广宇、王静、毛瑞龙、禹志龙372533932人民法院人民法院https://www.xbfzb.com/2021-06/01/content_9068260.htmlnull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1/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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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
2 |
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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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0112民初855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龚钱良 左锋 被告- 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肖文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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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0112民初8550号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肖文龙:-->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肖文龙:原告左锋、龚钱良与被告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肖文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12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90123762021-04-2918:14:55:40陕西正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肖文龙371433932人民法院人民法院https://www.xbfzb.com/2021-04/29/content_9012376.htmlnull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1/enpproperty-->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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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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