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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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郭铭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案件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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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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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曾滨、杨丽君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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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杨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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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殷玲娟与曾春玉、龙兰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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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殷玲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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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史海明、吉安市江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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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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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文革、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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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王文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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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吉安市明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小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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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上诉人-吉安市明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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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与刘玉凤、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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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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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昭平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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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申请人-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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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罗庆淦与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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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原告-罗庆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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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王建昕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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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原告-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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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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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赣0803民初51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杨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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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 | - | 2017-04-2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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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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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803民初27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王昭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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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赣0803民初279号王昭平:本院受理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赣0803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承办法官: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欧阳根金联系电话:0796—8186987当事人:王昭平二○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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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
2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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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803民初27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王昭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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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赣0803民初279号 王昭平: 本院受理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员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欧阳根金 联系电话:0796—8186987 当事人:王昭平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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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
3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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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803民初279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王昭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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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赣0803民初279号王昭平:本院受理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员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承办法官: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欧阳根金联系电话:0796—8186987当事人:王昭平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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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
4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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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803民初65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刘永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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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赣0803民初658号刘永平:本院受理原告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赣0803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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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0 |
5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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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803民初65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刘永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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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赣0803民初658号刘永平:本院受理原告吉安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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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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