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京02执476号之一 | 民事 |
申请执行人-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0 | 2021-05-27 |
2 |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京02执476号 | 民事 |
申请执行人-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0 | 2021-05-26 |
3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民终179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1-04-21 |
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民终20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1-04-21 |
5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民终178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1-04-21 |
6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民终17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1-04-21 |
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民终177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31 | 2021-04-21 |
8 |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创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06执197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1-03-29 | 2021-04-20 |
9 |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旭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执1078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9 | 2021-05-12 |
10 |
潘云与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民初476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潘云 收起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0 | 2021-05-12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20)川0106民初7004号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原告- 刘美森 丁先发 被告- 周旭辉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G39 | 2020-07-2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原告张玲起诉被告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周旭辉、何苗、罗进、张法德、王海龙、陈维亮、陈宏、曾兴勇、张世杰、刘志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庭前文书公示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川01民初231号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原告- 张玲起 被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周旭辉 何苗 罗进 张法德 王海龙 陈维亮 陈宏 曾兴勇 张世杰 刘志宏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玲起诉被告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周旭辉、何苗、罗进、张法德、王海龙、陈维亮、陈宏、曾兴勇、张世杰、刘志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川01民初231号案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9年9月23日上午九时十五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第一法庭(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附20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06-24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