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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农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存续
    • 官网:-
    •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怡湖西路
    • 简介:-
    • 法律诉讼 14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6

    法律诉讼14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雷霖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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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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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周玲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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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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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陈贵良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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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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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刘琼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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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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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谢真富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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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卡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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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叶家桂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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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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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朱建霞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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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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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周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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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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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潘华瑞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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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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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杨智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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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用卡纠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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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0113民初1521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司诉被告杨旭、张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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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民初152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司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杨旭 张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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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司诉被告杨旭、张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川0113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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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30
    2

    (2019)川0113民初2478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与被告陆克聪、蒋红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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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民初247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陆克聪 蒋红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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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13民初2478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与被告陆克聪、蒋红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连带向原告归还剩余借款本金94515.72元和利息2598.43元(前述利息、复利、罚息计算截止至2019年5月17日)。2、判令二被告以上述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5月18日起至还清该款项日止按照《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向原告给付利息、复利、罚息。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原告实现债权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4、判令原告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优先受偿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利息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及原告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11月11日9:30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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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3

    (2019)川0113民初2119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郑晓飞信用卡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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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民初2119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郑晓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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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郑晓飞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9年11月4日09:3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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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9
    4

    (2019)川0113民初2481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李学英信用卡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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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民初2481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李学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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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李学英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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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5
    5

    (2019)川0113民初2483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与被告曾恒信用卡纠纷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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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民初2483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曾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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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13民初2483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与被告曾恒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28日14:0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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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2
    6

    (2019)川0113民初2118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王匀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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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民初2118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王匀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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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王匀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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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2
    7

    (2019)川0113民初1522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与被告杨旭信用卡纠纷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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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民初1522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杨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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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13民初1522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与被告杨旭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如下:一、杨旭返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透支本金87,934.38元、消费分期余额2,496.8元;二、杨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支付截至2019年4月17日的利息23,466.83元、逾期还款违约金5,224.53元,2019年4月18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和逾期还款违约金(滞纳金)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的方式计算。以上给付义务,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82元,由杨旭负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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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31
    8

    (2019)川0113民初211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杨巧霞信用卡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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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民初2116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杨巧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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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杨巧霞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9年10月15日09点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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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29
    9

    (2019)川0113民初1521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杨旭、张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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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152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杨旭 张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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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诉被告杨旭、张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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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3
    10

    (2019)川0113民初1522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与被告杨旭信用卡纠纷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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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13民初1522号 信用卡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被告- 杨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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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13民初1522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与被告杨旭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7月23日14:00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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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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