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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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吕阵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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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申44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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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27 | 2021-10-09 |
| 2 |
吕阵与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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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03民终577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吕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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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2 | 2021-06-22 |
| 3 |
林志鹏与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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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2071民初30100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林志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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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1-02-26 | 2021-05-18 |
| 4 |
吕阵与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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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13民初1803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吕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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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2021-01-18 | 2021-06-09 |
| 5 |
吕阵与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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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13民初1803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吕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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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1-06-09 |
| 6 |
吕阵与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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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13民初18035号 | 无 |
申请人-吕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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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2020-12-07 | 2021-06-09 |
| 7 |
于振伟、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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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1003民初511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于振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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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 2020-09-30 | 2021-09-19 |
| 8 |
侯付才与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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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8民初22695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侯付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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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0-09-07 | 2021-04-23 |
| 9 |
赵建会与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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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8民初22747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赵建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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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0-09-07 | 2021-04-22 |
| 10 |
郑建章与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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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8民初2269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郑建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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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0-09-07 | 2021-04-22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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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0)粤2071执保7378号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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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2071执保7378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林志鹏 被告- 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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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申请人林志鹏诉被申请人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71民初30100号民事裁定书、(2020)粤2071执保7378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裁定内容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省东坤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22470元(详见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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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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