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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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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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终1192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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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09 | 2020-01-03 |
2 |
深圳市儒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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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3执12610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儒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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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8-25 | 2019-12-02 |
3 |
深圳市盈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梁球胜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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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815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盈安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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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22 | 2019-09-04 |
4 |
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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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3执2645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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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4-29 | 2019-05-29 |
5 |
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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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3执13133号 |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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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8-11-23 | 2019-12-04 |
6 |
深圳市南山区保安服务公司与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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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3执11502号 |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山区保安服务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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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8-11-14 | 2018-11-28 |
7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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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7执8073、8074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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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18-10-11 | 2018-12-28 |
8 |
深圳市福田区保安服务公司与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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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3执5611号之一 |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福田区保安服务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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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8-09-12 | 2018-11-28 |
9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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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执3775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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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8-08-29 | 2019-03-18 |
10 |
深圳市盈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梁球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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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民初47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深圳市盈安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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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13 | 2020-06-08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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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粤03民终1192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湖北万荷堂莲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琪连锁饼屋有限公司 江门市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湖北琪旺工贸有限公司 东莞琪旺贸易有限公司 东莞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梁球胜 梁国进 梁翰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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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G80 | 2019-09-27 |
2 | (2016)粤03民初47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盈安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梁球胜 梁翰辉 东莞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江山宏达工贸有限公司 严鉴忠 汤锡源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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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G02 | 2018-09-06 |
3 | (2017)粤0306民初18158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龙华新区分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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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G02 | 2018-02-08 |
4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盈安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梁球胜 梁翰辉 东莞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江山宏达工贸有限公司 严鉴忠 汤锡源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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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G04 | 2018-02-06 |
5 | -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儒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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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G46 | 2018-01-02 |
6 | (2017)粤0303民初21578号 |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罗湖保安服务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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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G73 | 2017-12-14 |
7 | (2017)粤0303民初14535号 |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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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 G64 | 2017-11-12 |
8 | (2017)粤0303民初12432号 |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南山区保安服务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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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G27 | 2017-10-26 |
9 | - | - |
原告-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湖北万荷堂莲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琪连锁饼屋有限公司 江门市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湖北琪旺工贸有限公司 东莞琪旺贸易有限公司 东莞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梁球胜 梁国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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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G60 | 2017-10-15 |
10 | (2017)粤0306民初1815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龙华新区分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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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G11 | 2017-10-0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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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3执19909号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9-19 | 详情 |
2 | (2018)粤0303执13133号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9-19 | 详情 |
3 | (2018)粤0307执8073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6-12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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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执81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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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81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盈安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江山宏达工贸有限公司 东莞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梁球胜 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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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815号深圳安琪食品有限公司、梁球胜、东莞安琪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江山宏达工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盈安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3民初47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81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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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
2 |
(2018)粤0307执807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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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7执807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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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7执8073号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7民初1192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6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7执807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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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3 |
(2018)粤0307执8073号限制高消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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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7执8073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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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7执8073号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因你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责令你(单位)必须遵守如下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院再次责令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对你(单位)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被执行人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解除本令时止;本令发出之日,本院将向有关公信部门及银行等有关征信系统发送相关信息;被执行人在本院发出限制消费令后主动来本院履行并说明相关情况的,本院酌情可对被执行人减轻或免除相关处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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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
4 |
(2018)粤0306执878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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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6执878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龙华新区分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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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8783号深圳市安琪体育营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龙华新区分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1815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878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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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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