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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东新城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18号东站枢纽东广场A座
    • 简介:-
    • 法律诉讼 20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2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沈德才与杭州南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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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沈德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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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孙士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等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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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

    当事人-孙士建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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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张水金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一审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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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原告-张水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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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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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振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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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浙江工力建设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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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工力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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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浙江工力建设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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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工力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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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黄滨翔、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闸弄口派出所、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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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

    上诉人-黄滨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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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沈高财、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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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补偿

    上诉人-沈高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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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范炳锦、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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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批准

    再审申请人-范炳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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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杭州中铁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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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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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原告- 黄永璈 黄永珑 黄永珊 被告- 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三人- 黄美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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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县人民法院 G23 2016-10-2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2018)浙0104民初9522号之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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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4民初952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邵富春 被告-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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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4民初9522号之二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富春与被告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邵富春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等。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一审主审法官:张宏,联系电话:0571-8657788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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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5
    2

    公告(2018)浙0104民初9522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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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4民初952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邵富春 被告-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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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4民初9522号之一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富春与被告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04民初95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驳回原告邵富春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0元,由原告邵富春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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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3
    3

    公告(2018)浙0104民初952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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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4民初952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邵富春 被告-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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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4民初9522号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邵富春诉被告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材料等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笕桥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О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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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04
    4

    公告(2018)浙0104民初855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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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4民初855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王小军 当事人-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中铁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戚秋明 赵春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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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4民初8552号戚秋明、赵春秀、戚海钟:本院受理原告王小军诉被告戚秋明、赵春秀、第三人戚海钟、杭州中铁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04民初8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附判决主文:一、被告戚秋明、赵春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王小军办理坐落于杭州市江干区新风丽都北苑10幢2单元1101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原告王小军名下的相关手续;二、第三人戚海钟、杭州中铁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协助手续。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由被告戚秋明、赵春秀负担(原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申请案件受理费的退费;被告应于本判决生后十日内支付)。二O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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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21
    5

    公告(2018)浙0104民初855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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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4民初855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王小军 当事人- 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中铁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戚秋明 赵春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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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4民初8552号戚秋明、赵春秀、戚海钟、杭州中铁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本院受理原告王小军诉被告戚秋明、赵春秀、第三人戚海钟杭州中铁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铁路及东站枢纽建设指挥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O一八年十月十日承办人:潘水良8657795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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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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