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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志光电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霄边社区德政中路64号厂房一楼、二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20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2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刘宇、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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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民终6756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刘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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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8-19 2019-12-13
    2

    (2019)粤1972执5348号刘宇、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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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执53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申请执行人-刘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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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9-06-17 2019-11-03
    3

    刘宇与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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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578号 劳动争议

    原告-刘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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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9-03-21 2019-12-25
    4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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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执71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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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8-11-27 2018-12-27
    5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与东莞科利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春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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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1民初196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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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18-08-30 2018-09-14
    6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与广东东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黄春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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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1民初196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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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18-08-30 2018-09-14
    7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百得力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太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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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7民初11802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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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8-08-08 2018-12-29
    8

    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汉鼎光电有限公司、刘晓玲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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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7民初93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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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7-06-08 2021-09-07
    9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与深圳弘晨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弘晨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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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深宝法民二初字第63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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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6-07-29 2016-11-28
    10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与深圳弘晨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弘晨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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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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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1972执71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法定 被告- 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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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8-08-17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1972执7142号公告送达执行决定书及限制消费令(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潘艺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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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执71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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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执7142号被执行人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潘艺夫: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存在拒不履行的行为,本院作出《执行决定书》及《限制消费令》,将你(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未能直接向你(单位)送达《执行决定书》及《限制消费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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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7
    2

    (2018)粤1972执7142号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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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执71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亚智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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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执7142号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亚智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1972民初77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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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0
    3

    (2016)粤1972民初7760号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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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1972民初77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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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1972民初7760号之一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1972民初77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货款126815元及利息(利息以12681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6年7月13日起计至货款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36元,由被告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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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1-01
    4

    (2016)粤1972民初7760号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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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1972民初77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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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1972民初7760号东莞市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光志光电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工作人员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26815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至货款清偿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逾期不答辩及提供证据,视为放弃答辩及举证的权利。本案依法由审判员谢海胜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晓晴、叶玉勤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并定于2016年11月1日9时15分在大岭山人民法庭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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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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