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21执6332本院民二庭与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纠纷结案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2执6332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当事人-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1-07-06 | 2021-08-06 |
2 |
20执8880号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与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告推广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12执8880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0-11-12 | 2020-12-17 |
3 |
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与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12民初3317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0-09-01 | 2020-12-10 |
4 |
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执346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20 | 2020-06-02 |
5 |
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民终20948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1-19 | 2020-02-06 |
6 |
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肖隆、钱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12民初1456号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19-12-05 | 2020-11-19 |
7 |
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钱磊、李丽虹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12民初1455号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19-12-05 | 2020-10-26 |
8 |
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钱磊、李丽虹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12民初678号之一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19-08-06 | 2020-04-22 |
9 |
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与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12民初3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19-06-20 | 2020-04-22 |
10 |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优矩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优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12民初676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19-03-19 | 2019-10-1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112民初3317号更正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12民初3317号 | - |
当事人-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公告时间:2020-9-818:11案号:(2020)粤0112民初3317号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需更正内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2民初3317号民事判决书。更正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2民初3317号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及民事判决书。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535633932020-09-1416:11:40:2(2020)粤0112民初3317号更正公告民初,公告,有限公司,判决书,更正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20-09-14 |
2 |
(2020)粤0112民初3317号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12民初3317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民初3317号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2民初33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签订的《服务协议》自2020年6月28日起解除。二、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278250元。三、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278250元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3月15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则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四、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赔付诉讼保全担保费700元。五、驳回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90元,由原告负担956元,被告负担5734元;诉讼保全费2317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均已预交,被告负担的部分径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535565232020-09-0918:11:23:0(2020)粤0112民初3317号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有限公司,公告,原告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20-09-07 |
3 |
(2020)粤0112民初3317号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12民初3317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民初3317号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0)粤0112民初3317号民事裁定书、(2020)粤0112民初331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服务协议,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人民币278250元,并以此为本金基数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原告利息,计息起始日期为2018年3月14日至本息付清之日为止(截至2019年12月25日暂计29776.56元)。2、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用支出,金额为律师基本办案费5150元(含税)+第1项胜诉金额*15%的风险代理费(暂计46203.98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533202342020-04-3018:14:00:518(2020)粤0112民初3317号原告深圳市分时共享网络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被告,公告,送达,审理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20-04-29 |
4 |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粤01执346号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执346号 | - |
当事人- 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执346号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京仲裁字第0851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司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持本通知到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区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444621.12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6846.00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执行人员姓名。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0200727029006付款后你司需凭付款证明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结案事宜。你司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付款的,代付款人必须写明代付款人详细名称、付款用途、联系人,并注明案件当事人的名称、案号和执行人员的姓名,如有需要说明事项,应当另附书面说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如果你司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应如实向本院报告你司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同时依法强制执行。如你司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规定的如下情形:“(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你司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你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所列行为,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O二O年四月二十六日执行员:邹利纯联系电话:020-83211081书记员:李林雁联系电话:020-83211076 收起
...
展开
|
2020-04-26 |
5 |
上诉人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推广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民终20948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推广 当事人-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民终20948号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推广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终209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28.73元,由上诉人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1-20 |
6 |
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民终20948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 当事人-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民终20948号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合同纠纷一案,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2民初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1月15日8时45分-10时在第49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1-08 |
7 |
(2019)粤0112民初37号原告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12民初3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37号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527167182019-07-2511:14:35:0(2019)粤0112民初37号原告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送达,被告,广告,公告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19-07-25 |
8 |
(2019)粤0112民初1456号原告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肖隆、钱磊、李丽虹、第三人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12民初1456号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肖隆 钱磊 李丽虹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1456号肖隆、钱磊、李丽虹、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肖隆、钱磊、李丽虹、第三人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1.判令被告肖隆、钱磊、李丽虹向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资金223838元及利息(利息以223838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本案起诉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526741962019-07-0216:42:16:672(2019)粤0112民初1456号原告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肖隆、钱磊、李丽虹、第三人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有限公司,被告,审理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19-07-02 |
9 |
(2019)粤0112民初1455号原告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钱磊、李丽虹、第三人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12民初1455号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钱磊 李丽虹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1455号钱磊、李丽虹、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钱磊、李丽虹、第三人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1.判令被告钱磊、李丽虹向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资金514515元及利息(利息以514515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本案起诉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526741982019-07-0216:42:31:907(2019)粤0112民初1455号原告江西尚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钱磊、李丽虹、第三人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公告,送达,有限公司,被告,审理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19-07-02 |
10 |
(2019)粤0112民初37号原告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12民初3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 当事人- 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37号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112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退还预付款49149.17元,并支付利息(以49149.1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9年1月2日起计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对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53.2元,由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付了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526575012019-06-2417:18:55:0(2019)粤0112民初37号原告广州市山文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军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广传媒有限公司互联网广告推广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判决,公告,被告,广告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19-06-24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