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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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骏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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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民终890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东高骏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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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8 | 2020-12-31 |
2 |
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炜焜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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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执异423号 | 其他案由 |
异议人-杨炜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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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08-17 | 2020-12-09 |
3 |
广东高骏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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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民申5467号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广东高骏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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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8-10 | 2021-08-09 |
4 |
广东高骏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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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民初2102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高骏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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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06-23 | 2021-01-27 |
5 |
杨炜焜、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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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民申13626号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杨炜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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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3-10 | 2020-03-25 |
6 |
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佛某、广某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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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执1078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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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01-17 | 2020-09-27 |
7 |
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佛某、广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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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执14230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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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01-17 | 2020-09-27 |
8 |
杨炜焜与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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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民终10329号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梁耀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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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18 | 2020-11-16 |
9 |
杨炜焜与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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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民终9455号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杨炜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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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18 | 2020-11-16 |
10 |
浙江华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顺德容桂分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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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民初13394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浙江华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顺德容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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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9-09-10 | 2020-01-0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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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粤0606民初5469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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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6民初546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王宜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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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宜民: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宜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公司)去向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本院裁定本案由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另因无法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给你(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现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23540元(租金按5885元/月计算,租金对应的期限是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及逾期付款利息¥900.38元(逾期付款利息以欠付租金总额为计算基数,自逾期支付租金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暂计至2022年1月27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清偿完毕之日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电费2575.10元。3、判令被告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16050元归原告所有。4、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第1、2项诉讼请求合计¥27015.48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11:00在本院容桂人民法庭四楼第五审判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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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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