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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众汽配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3号1幢
    • 简介:-
    • 法律诉讼 57
    • 法院公告 8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5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周经文、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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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1003执1888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周经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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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2021-07-20 2021-08-17
    2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吕双岩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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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1702民初47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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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021-05-19 2021-07-19
    3

    申请执行人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山市凌睿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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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14执12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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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21-05-11 2021-05-24
    4

    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汾中鑫之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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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14民初17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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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4-30
    5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启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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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971民初867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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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04-14 2021-05-18
    6

    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被告丽水瓯通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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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14民初1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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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21-03-29 2021-04-30
    7

    周经文与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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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鲁1003民初667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周经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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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4-29
    8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上海建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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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2民初109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上海建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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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4-01
    9

    西安途翼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侵权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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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陕0102执2081号 侵权

    申请执行人-西安途翼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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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03-19 2021-04-19
    10

    吴西群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冉光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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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481民初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吴西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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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21-02-26 2021-03-24

    法院公告8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苏0506民初91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吴中区临湖辉信汽车修理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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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G11 2020-03-27
    2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吴中区临湖辉信汽车修理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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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G21 2019-11-21
    3 (2017)苏0115民催20号 -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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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三版 2017-12-26
    4 (2017)苏0115民催21号 -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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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三版 2017-12-26
    5 (2017)川0104民初43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宝骏金港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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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G44 2017-12-07
    6 - -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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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G42 2017-10-10
    7 - -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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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G42 2017-10-10
    8 (2017)川0104民初43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宝骏金港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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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岐山县人民法院 G24 2017-08-0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浙0110民初8072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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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10民初80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陈德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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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8072号之一陈德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德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10民初8072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德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货款66416.50元。二、被告陈德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逾期违约金799元【暂计算至2021年9月23日,此后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以所欠货款本金为基数、按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另计】。三、驳回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560元,由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71元,由被告陈德强负担1489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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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

    (2021)浙0110民初802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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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10民初80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陈德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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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8027号陈德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德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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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8
    3

    (2019)渝0192民初30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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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92民初3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小金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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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9)渝0192民初304号重庆小金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小金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渝0192民初30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重庆小金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5000元,并支付以3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17日起至付清时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重庆小金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04元,由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负担10元,被告重庆小金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69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7月03日上传日期:2019年07月0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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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3
    4

    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福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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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12民初89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福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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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12民初8931号宁波福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福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212民初8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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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5
    5

    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福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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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12民初89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福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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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212民初8931号宁波福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福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1月29日9:45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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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2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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