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周慧君与深圳市四维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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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周慧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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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周慧君与深圳市四维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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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周慧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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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陈晓婷、深圳市众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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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陈晓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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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ꑨ慧君与深圳市金麦田壹号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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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周慧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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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5 |
陈晓婷、深圳市四维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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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陈晓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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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曹美文、深圳市随机漫步投资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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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曹美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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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7 |
洪四友、牟俊松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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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洪四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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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8 |
刘进、深圳市中汇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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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刘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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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周慧君与深圳市金麦田壹号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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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周慧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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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谷晓凤、深圳市中汇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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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谷晓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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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1)粤0306执23150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10-09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深圳市四维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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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0民初1804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周慧君 被告- 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四维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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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10民初18043号深圳市四维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周慧君诉深圳市四维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万元及借期内利息(以16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27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息14.6%计算);2、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海市杨浦区眉州路707号外设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杨浦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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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
| 2 |
(2021)粤0304民初5366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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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5366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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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53660号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诗晴与被告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16时00分,请提前十五分钟到本院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询问具体庭审地点。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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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 |
| 3 |
(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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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随机漫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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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之一牟俊松、深圳市随机漫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美文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随机漫步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曹美文借款本金250000元,并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以25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4月8日,利息按照年利率8.5%计算;从2021年4月9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15.4%计算);二、被告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及被告牟俊松对被告深圳市随机漫步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曹美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579.53元、保全费177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负担84.53元,被告负担4265元,原告已预交的4265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4265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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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4 |
| 4 |
(2021)粤0306执2315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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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6执23150号之一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刘进 被告- 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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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23150号之一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进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6民初1788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0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6执2315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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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
| 5 |
(2021)粤0304民初3496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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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3496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谷晓凤 被告- 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 牟俊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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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34967号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牟俊松:本院受理原告谷晓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5时00分,开庭地点为庭审管理中心,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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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
| 6 |
(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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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随机漫步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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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牟俊松、深圳市随机漫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美文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第三十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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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
| 7 |
(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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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曹美文 当事人- 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随机漫步投资有限公司 牟俊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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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35065号牟俊松、深圳市随机漫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松鹤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美文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第三十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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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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