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宝娜斯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机场路627号(北苑工业园)
    • 简介:-
    • 法律诉讼 7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7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与段世库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浙0782民初18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1-03-02 2021-03-26
    2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1)浙0782民初19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章某
    收起

    ... 展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1-02-26 2021-03-29
    3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熊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浙0782民初19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熊某
    收起

    ... 展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1-02-26 2021-03-29
    4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天津市春祥仁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782执80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12-28 2021-01-29
    5

    余永光、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7民终42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余永光 收起

    ... 展开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0-11-30
    6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与余永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782民初97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09-14 2020-09-30
    7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贵阳唐氏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782执364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09-02 2020-12-14
    8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与张国防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782民初84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07-15 2020-08-03
    9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义乌市滨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782执42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06-08 2020-06-30
    10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与刘佳仁、天津市春祥仁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782民初3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06-02 2020-06-1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3民初10390号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3民初10390号 -

    原告-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当事人- 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10390号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一案,因你公司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粤0103民初103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2021年1月22日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联系人:左斯、王雅莉联系电话:83006098、83006243537653762021-01-2216:49:44:806(2020)粤0103民初10390号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一案有限公司,送达,公告,联系,公司1153320 收起

    ... 展开
    2021-01-22
    2

    (2020)粤0103民初10390号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3民初10390号 -

    原告-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当事人- 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 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 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10390号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作品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包含原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判令被告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月14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月十四日联系人:左斯、王雅莉联系电话:020-83006243、83006098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6046312020-10-1418:14:18:911(2020)粤0103民初10390号原告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海门布莱克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宝娜斯袜业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公告,原告,被告,有限公司,送达1153320 收起

    ... 展开
    2020-10-1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