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滔、杨美东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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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冀0392民初4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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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3-09 | 2021-03-15 |
| 2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波、王晓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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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冀0392民初4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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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3-09 | 2021-03-12 |
| 3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秦岩峰、秦海峰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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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392民初38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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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2019-07-18 | 2020-07-02 |
| 4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江、徐强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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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392民初38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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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2019-07-09 | 2019-07-31 |
| 5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安海、马秀芬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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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306执44号 | - |
申请执行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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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人民法院 | 2019-01-22 | 2019-07-24 |
| 6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刘玉秋、刘素萍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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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冀0392执恢19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申请执行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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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2018-10-15 | 2018-12-11 |
| 7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单春杰、贾明欢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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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冀0392执7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申请执行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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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6-08 | 2019-10-22 |
| 8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白振强、陈霞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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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392民初583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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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2017-09-27 | 2018-08-22 |
| 9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单春杰、贾明欢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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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392民初58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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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2017-09-11 | 2018-02-06 |
| 10 |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志亮、刘亚会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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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0392民初591号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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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2017-02-26 | 2017-07-31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2016)冀0392民初591号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志亮 刘亚会 刘亚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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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 | 2017-04-23 |
| 2 | -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亚会 吴志亮 张会永 刘亚杰 李国存 刘志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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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 | 2016-10-08 |
| 3 | -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亚杰 吴志亮 刘亚会 张会永 李国存 刘志奇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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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 | 2016-10-08 |
| 4 | -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志亮 刘亚会 张会永 刘亚杰 李国存 刘志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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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 - | 2016-10-08 |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19)冀0392民初162号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李力红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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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392民初16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治国 李力红 王秋印 何秋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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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印、何秋丽:本院受理原告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治国、李力红、王秋印、何秋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本案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庭审,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2020年4月1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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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
| 2 |
(2019)冀0392民初162号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李力红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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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392民初16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治国 李力红 王秋印 何秋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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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印、何秋丽:本院受理原告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治国、李力红、王秋印、何秋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本案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或不举证,将视为放弃相关诉讼权利;逾期不参加庭审,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2020年4月1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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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
| 3 |
(2019)冀0392民初162号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王秋印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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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392民初16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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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受理原告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治国、李力红、王秋印、何秋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本案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或不举证,将视为放弃相关诉讼权利;逾期不参加庭审,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慕红 联系电话:0335-359221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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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
| 4 |
(2019)冀0392民初162号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王秋印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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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392民初16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治国 李力红 王秋印 何秋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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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联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治国、李力红、王秋印、何秋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本案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或不举证,将视为放弃相关诉讼权利;逾期不参加庭审,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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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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