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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租机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科研发园新产业孵化中心楼2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8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03

    法律诉讼8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黄顾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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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7083、7085-7098、7168-7170、7172-7174、7176-7178、7182-7185、7187-719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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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7-21 2021-09-22
    2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张佳鑫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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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574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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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6-28 2021-09-09
    3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林凯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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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717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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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6-07 2021-09-07
    4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廖泽成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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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71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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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6-07 2021-09-07
    5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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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5524、5527、5529、5535、5540、5544、554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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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29 2021-09-09
    6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程丽华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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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5523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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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29 2021-08-15
    7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魏家保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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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717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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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3-29 2021-04-25
    8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毛传松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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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717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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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3-29 2021-04-25
    9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林雪婧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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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718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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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3-15 2021-04-25
    10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任强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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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民初709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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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1-03-15 2021-04-2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0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民初59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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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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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林芳、林志锡、刘涛、刘子龙、许愿、蒋敏、李光、廖林志、罗轶、王胜、位旭、温泽泉、陈凡凡、迟翔、代越:本院受理的(2021)粤0305民初5931、5937-5939、5941、5944-5950、5953、5955-5956号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林芳等十五人租赁合同纠纷十五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5931、5937-5939、5941、5944-5950、5953、5955-5956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林芳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买断款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以各被告各自应支付的买断款为计算基数,自各案“由租转售”次日起,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各被告应付买断款金额及各案“由租转售”次日详见附表);二、驳回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具体金额详见附表)由各被告分别负担,各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附表(判决金额):案号被告应付买断款金额(元)“由租转售”次日受理费(元)5931号林芳45942020年7月22日255937号林志锡82342020年8月10日31.85938号刘涛2170.752020年8月10日255939号刘子龙3779.522020年8月11日255941号许愿110912020年8月10日52.365944号蒋敏5499.562020年8月15日255945号李光10722.962020年8月12日47.775946号廖林志7574.442020年8月11日255947号罗轶10003.312020年8月10日38.45948号王胜7147.022020年8月10日32.015949号位旭49742020年8月13日255950号温泽泉3199.162020年8月10日255953号陈凡凡32092020年9月6日255955号迟翔5291.322020年9月3日255956号代越66062020年9月7日2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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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4
    2

    (2021)粤0305民初8081号撤诉裁定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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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808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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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8081号梁锋: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梁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民初80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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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9
    3

    (2021)粤0305民初8082号撤诉裁定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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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808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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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8082号莫远榕: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莫远榕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民初80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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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9
    4

    (2021)粤0305执16110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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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6110号 人事争议

    原告- 郭金艳 当事人-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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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6110号之一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郭金艳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7637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61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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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8
    5

    (2021)粤0305民初8192-8196、8198、8199、8202-8206、8209-8212、82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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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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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8192-8196、8198、8199、8202-8206、8209-8212、8214号鞠纪兰、崔辰、王昱、南是星、宁敏、方国军、王宏伟、陈彦平、钟伟、刘世兵、黎秀娣、褚春辉、姚胜兑、余玉燕、付杨、狄正洋、庄淑煖:原告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鞠纪兰等十七人租赁合同纠纷系列十七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鞠纪兰等十七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买断款及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应以各案被告应支付的买断款为计算基数,自各案“由租转售”之日次日起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各案被告应支付买断款的具体金额及各案“由租转售”之日详见附表三)二、驳回原告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各案诉讼费由各案被告负担,各案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具体金额详见附表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民初8192-8196、8198、8199、8202-8206、8209-8212、82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注:本公告2021年9月27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张艳、李秋珊联系电话:86609434领取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9号粤海法庭附表三(判决金额):案号被告应支付的买断款金额(元)“由租转售”之日诉讼费(元)8192号鞠纪兰67822020年9月5日508193号崔辰11669.22020年9月7日134.188194号王昱9997.922020年9月5日130.328195号南是星3636.62020年9月6日508196号宁敏71482020年9月6日508198号方国军26712020年9月8日508199号王宏伟9916.252020年9月8日61.368202号陈彦平4358.32020年9月7日508203号钟伟2692.682020年9月6日508204号刘世兵28382021年8月30日508205号黎秀娣3916.22020年9月5日508206号褚春辉6246.762020年9月6日508209号姚胜兑1151.372020年9月6日508210号余玉燕4875.132021年8月30日508211号付杨5222.572021年8月30日71.788212号狄正洋45942020年9月7日508214号庄淑煖121802020年9月4日131.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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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6

    (2021)粤0305执15447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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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5447号 -

    原告-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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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5447号之一段旭邦: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段旭邦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5民初5804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54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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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6
    7

    (2021)粤0305执15446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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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5446号 -

    原告-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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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5446号之一王翔翔: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翔翔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5民初5802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54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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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6
    8

    (2021)粤0305执12751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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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275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计枫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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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2751号计枫雪: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计枫雪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27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主要内容有: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同时本院将依法对你(单位)名下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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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6
    9

    (2021)粤0305执14883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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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4883号 -

    原告-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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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4883号之一石琳: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琳执行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5民初5801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488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方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本案确定的义务并依法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未能全部履行并具有法定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报告财产令载明:你方未能全部履行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执行裁定书载明: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及利息、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冻结、划拨你方存款,扣留、提取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等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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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6
    10

    (2021)粤0305执1452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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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14522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朱建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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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4522号之一朱建培: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爱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2206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45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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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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