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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都

    中山市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宏基路宏华街9号四楼B区499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2071民初3796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粤2071民初3796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杨景理 被告- 中山市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冷召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杨景理诉被告中山市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冷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材料递交须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本案由审判员叶迟玖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段衡恒、何颖珊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张梦如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2年7月6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中山市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07937.6元及利息3296.89元(利息计算方式:以107937.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4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1月19日,为3296.89元)。合计111234.49元;二、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三、请求依法追加冷召为本案共同被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05-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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