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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腾辉控股

    重庆腾辉控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南滨路83号附5号3-11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王睿与重庆腾辉控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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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王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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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戴明代小梅与重庆腾辉控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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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高戴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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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蒋红军,蒋逾辉与重庆腾辉控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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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上诉人-蒋红军
    蒋逾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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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渝0108民初1167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被告- 重庆腾辉控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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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证通知书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17-10-1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7)渝0108民初1167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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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8民初1167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高鹏明 代小梅 被告- 重庆腾辉控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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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7)渝0108民初11679号重庆腾辉控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鹏明、代小梅诉被告重庆腾辉控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2月28日下午2: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2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0月11日上传日期:2017年10月1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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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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