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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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幼滨与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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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03民初6145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苏幼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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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2020-07-28 | 2021-04-25 |
2 |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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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民再56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再审申请人-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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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8 | 2021-04-29 |
3 |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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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民再53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再审申请人-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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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8 | 2021-04-29 |
4 |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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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民再61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再审申请人-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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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8 | 2021-04-29 |
5 |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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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民再62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再审申请人-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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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8 | 2021-04-29 |
6 |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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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民再59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再审申请人-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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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8 | 2021-04-29 |
7 |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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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民再60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再审申请人-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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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8 | 2021-04-29 |
8 |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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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民再57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再审申请人-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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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8 | 2021-04-29 |
9 |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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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民再54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再审申请人-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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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8 | 2021-04-29 |
10 |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南明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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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5民再55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再审申请人-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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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28 | 2021-04-2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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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皖0202执3301号安徽京之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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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02执330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京之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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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皖0202执3301号安徽京之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安徽京之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202执33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责令你公司立即履行(2019)皖0202民初1202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八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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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7 |
2 |
[裁判文书]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玉枝、柳志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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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502民初1670号 | 物权保护纠纷 |
原告- 连涛 被告-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 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柳志彬 柳玉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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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玉枝、柳志彬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7-08-31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玉枝、柳志彬:本院受理原告连涛与被告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第三人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玉枝、柳志彬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502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连涛支付诉争房屋占用费共计130112元;驳回连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上诉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见报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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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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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玉枝、柳志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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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502民初1670号 | 物权保护纠纷 |
原告- 连涛 当事人- 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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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玉枝、柳志彬:本院受理原告连涛与被告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第三人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玉枝、柳志彬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502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连涛支付诉争房屋占用费共计130112元;驳回连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上诉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见报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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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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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保护纠纷 |
原告- 连涛 当事人- 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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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连涛诉被告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第三人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鲤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刊登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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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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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保护纠纷 |
原告- 连涛 被告-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 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柳志彬 柳玉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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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7-03-10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连涛诉被告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第三人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鲤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刊登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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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 |
6 |
[其他诉讼文书]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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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保护纠纷 |
原告- 连涛 当事人- 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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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连涛诉被告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分院、第三人柳玉枝、柳志彬、泉州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房地产租赁价格咨询报告等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8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鲤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刊登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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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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