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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波绿建

    深圳蓝波绿建集团(简称:蓝波绿建集团)

    开业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华路6号华建工业大厦(又名:南海意库)6号楼406、407、408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华旗石材(厦门)有限公司与深圳蓝波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海航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浙0106民初67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09-29 2021-03-10
    2

    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9民初14123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4-16 2020-04-29
    3

    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9民初1412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2-01 2020-04-29
    4

    华旗石材(厦门)有限公司与深圳蓝波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海航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 展开
    - - -
    5

    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6

    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9民初14123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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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1412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深圳蓝波绿建集团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1412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龙华区人民法院910办公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十八日公告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黄助理联系电话:0755-2108807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910室民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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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8
    2

    (2019)粤0309民初1412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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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1412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蓝波绿建集团 被告- 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14123号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因被告深圳蓝波绿建集团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141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4月15日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开庭,请于开庭前十分钟在开庭地点进行证据交换。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黄玲雁联系电话:0755-2108807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917室民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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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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