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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工程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4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4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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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行终5237号 -

    上诉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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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9-13 2021-09-22
    2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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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92执1179号 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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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1-06-09 2021-09-09
    3

    黄金华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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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民终2749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黄金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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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08 2021-05-21
    4

    李海军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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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民终2752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李海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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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08 2021-05-21
    5

    李亚明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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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民终2750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李亚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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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08 2021-05-21
    6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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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891执1887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敏安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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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3-30
    7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成发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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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92执214号 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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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6-07
    8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全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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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2民初295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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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1-03-12 2021-05-26
    9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绿驰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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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07执440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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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1-03-08 2021-03-31
    10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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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5民初55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原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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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03 2021-04-1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执55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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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执55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星行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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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559号深圳星行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重庆仲裁委员会(2019)渝仲字第188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2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5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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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6
    2

    (2019)粤0307财保1491号公告财产保全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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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财保1491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当事人-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星行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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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星行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深圳星行科技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7财保149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裁定如下: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深圳星行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650000元的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本公告已于2019年10月18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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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8
    3

    (2017)渝0112民初664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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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66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 被告- 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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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6644号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140791200005848):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渝0112民初66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34751元;二、被告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计算方式:以334751元为基数,从2017年7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440元,由原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5元,由被告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负担642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案件承办人:唐海峰联系电话:(023)-67188579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1月13日上传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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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3
    4

    (2017)渝0112民初664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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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12民初66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 被告- 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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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6644号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注册号:140791200005848):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是:1、请求本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334751元;2、请求本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334751元为基数,从2012年7月5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货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截止2017年3月17日暂计141209.82元);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一审案件承办人:唐海峰联系电话:(023)-67188579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04月25日上传日期:2017年04月25日 收起

    ... 展开
    2017-04-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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