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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智鼎

    深圳市前海智鼎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8号前海香缤大厦810号-C058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志钊、深圳市前海智鼎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陈志钊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91执131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0-01-06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91执13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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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131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陈志钊 被告- 深圳市前海智鼎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执131号深圳市前海智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陈志钊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19]26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91执13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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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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