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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霖置业

    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临平万丽酒店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60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之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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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之二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 被告- 赵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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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之二赵芬: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诉被告赵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赵芬支付原告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3724.7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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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1
    2

    (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之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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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 被告- 赵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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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之二赵芬: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诉被告赵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赵芬支付原告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3724.7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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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1
    3

    (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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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 被告- 赵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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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赵芬: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与被告赵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0日下午14时在本院本院十二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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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3
    4

    (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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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 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 被告- 赵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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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1403号赵芬:原告杭州万霖置业有限公司余杭万丽酒店分公司与被告赵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13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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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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