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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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凯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俊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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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宁波金凯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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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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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浙0282执5259号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1-05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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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宁波金凯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厦门俊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四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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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282民初637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金凯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俊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厦门伯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周海虹 丁健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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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282民初6371号厦门俊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厦门伯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周海虹、丁健军:原告宁波金凯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282民初63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浒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八年十月十五日联系地址: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联系人:徐升联系电话:0574-6391275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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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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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宁波金凯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厦门俊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四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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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282民初637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金凯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俊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厦门伯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周海虹 丁健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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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282民初6371号厦门俊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厦门伯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周海虹、丁健军: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金凯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10日9时在本院浒山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一八年七月九日联系地址:浒山人民法庭联系人:徐升联系电话:6391275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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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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