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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柏庄物业

    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澛港街道柏庄丽城31#楼205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孔伟与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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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原告-孔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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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皖0203民初3151号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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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203民初315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 被告- 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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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皖0203民初3151号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租金28800元及场地使用费39600元;二、原告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无需退还被告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800元;三、驳回原告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1130元,由被告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203民初3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联系人:邓瑞芳电话:0553-481711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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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2
    2

    (2021)皖0203民初3151号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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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203民初315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 被告- 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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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皖0203民初3151号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我院受理原告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仙人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物业服务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芜湖柏丽置业有限公司起诉: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28800元及场地使用费21600元(场地使用费暂计算至2021年1月底,逾期按每月3600元计算至乙方实际腾空场地止);二、请求判令被告已支付的2800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原告所有;3、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0时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联系人:邓瑞芳联系电话:0553-481711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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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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