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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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黄雪丽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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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执9404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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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1-02-20 | 2021-05-13 |
2 |
东莞市昊利电子工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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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民初14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昊利电子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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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1-02-02 | 2021-05-18 |
3 |
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与黄雪丽、戴滨彬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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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9民初1378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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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9 | 2020-10-15 |
4 |
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意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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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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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莞市昊利电子工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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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昊利电子工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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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黄雪丽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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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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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与黄雪丽、戴滨彬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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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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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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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9执940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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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9执94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黄雪丽 戴滨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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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执9404号黄雪丽、戴滨彬: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9民初1378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执940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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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3 |
2 |
(2019)粤0309民初13787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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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9民初1378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黄雪丽 戴滨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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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13787号戴滨彬:本院受理深圳市创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诉黄雪丽、戴滨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本金人民币175240元;2、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为人民币960.70元(逾期付款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35%为计算依据,自货款应付日期2019年8月1日计算至2019年9月16日,实际将计算至被告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算:应付货款本金*4.35%/365天*延期付款天数。)第1项与第2项之和为:176200.70元。3、两位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诉讼费、担保费、保全费、查档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4月8日0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七楼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本公告于2019年12月30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梁伟康联系电话:21087479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二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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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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