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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玫糖业

    江苏白玫糖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越华路1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3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3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淮阴环行罚字[2020]63号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我局责令当事人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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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8 详情
    2 淮阴安监罚〔2018〕76号 淮安市淮阴区安监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淮阴安监罚〔2018〕76号被处罚单位:江苏白玫糖业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越华路1号邮政编码:22330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玉明职务:法人+总经理联系电话:13705236028违法事实及证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经论证或评审。以上事实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做出罚款115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1、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淮阴安监责改〔2018〕76号);2、询问笔录一份,以上证据证明,该单位存在以上违法事实。以上证据如需查阅,请到淮阴区安监局申请。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工行淮安城北支行或王营支行,帐户名: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账号1110050119200000829,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淮阴区人民政府或者淮安市安监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淮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淮安市淮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2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单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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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0 详情
    3 淮环罚字﹝2017﹞19 号 淮安市环境保护局

    罚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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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2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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