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高路传媒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C-3栋102号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21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0

    法律诉讼2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广西昊鑫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7民初8987号 广告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20-12-02 2021-02-18
    2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广西靖西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7民初8989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1-03-22
    3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广西凉亭禽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7民初898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1-03-22
    4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广西扬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24执313号 广告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马山县人民法院 2020-10-23 2020-11-13
    5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桂林市玉圭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桂0203执1801号 广告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2020-06-11 2020-12-31
    6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广西扬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桂0107民初4676号之一 广告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广西扬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9-07-03 2019-07-10
    7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诉广西扬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桂0107民初4676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9-06-05 2020-07-01
    8

    广西来宾丰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桂0107民初11198号之二 广告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9-03-21 2019-04-29
    9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广西来宾丰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桂0107民初11198号 广告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9-02-19 2019-04-29
    10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凭祥木天堂古典红木家具馆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桂0103民初11057号之一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19-02-15 2020-05-20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桂0107民初4676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扬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G60 2019-02-03
    2 (2016)桂0103民初6385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天外天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周建苗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法院 G53 2016-10-2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3民初1335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富美高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富美高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03民初133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2021-05-27
    2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3民初13356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桂0103民初1335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主文为:“一、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向向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广告发布费93205元;二、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以93205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130元(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负担。”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21-05-11
    3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3民初18631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柳州北奥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柳州北奥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案号为(2020)桂0103民初18631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十四A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21-01-06
    4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3民初13358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富美高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桂0103民初1335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25日9时50分在本院第十一A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20-12-23
    5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7民初955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2020)桂0107民初9551号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4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0-11-17
    6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7民初955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2020)桂0107民初9550号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4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0-11-17
    7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7民初954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2020)桂0107民初9548号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4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0-11-17
    8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7民初954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2020)桂0107民初9549号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4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0-11-17
    9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7民初955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2020)桂0107民初9552号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4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0-11-17
    10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桂0103民初13356号 广告合同纠纷

    原告- 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高路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宁明古鼎香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案号为(2020)桂0103民初13356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本院定于2021年1月27日上午8时30在本院14A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告发布费欠款人民币玖万叁仟贰佰零伍元整(¥93205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告发布费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9320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从2020年8月15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所有费用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届满次日起至第15日届满。 收起

    ... 展开
    2020-10-27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