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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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商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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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冀0111民初533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石家庄商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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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4-02 | 2021-06-28 |
2 |
北京中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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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05民初32484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中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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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0-12-29 | 2021-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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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原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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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高法民申170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再审申请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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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5-22 | 2020-08-31 |
4 |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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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高法民申677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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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19-12-30 | 2020-06-09 |
5 |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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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高法民申676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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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19-12-30 | 2020-06-09 |
6 |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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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高法民申677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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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19-12-30 | 2020-06-09 |
7 |
北京中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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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05民初27701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北京中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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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9-12-25 | 2019-12-27 |
8 |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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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执36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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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1-11 | 2019-11-29 |
9 |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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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执1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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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22 | 2019-12-19 |
10 |
沈阳奥群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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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05民初4730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沈阳奥群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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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9-10-10 | 2020-02-10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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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宁康 陈秀香 第三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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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六、七版中缝 | 2016-12-15 |
2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宁康 陈秀香 第三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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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六、七版中缝 | 2016-12-15 |
3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宁康 陈秀香 第三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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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G52 | 2016-09-18 |
4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宁康 陈秀香 第三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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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G52 | 2016-09-1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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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执行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原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宁康、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陈秀香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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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执3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的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被告- 中国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 宁康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陈秀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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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康、陈秀香: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工艺进出口有限公司(原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宁康、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陈秀香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赣执36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执行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联系人:黄新文联系电话:0791-86366617本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凤凰中大道1988号邮编:33003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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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
2 |
上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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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民终33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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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赣民终3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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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 |
3 |
上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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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民终33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被上诉人- 宁康 陈秀香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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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赣民终33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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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 |
4 |
上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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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民终2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被上诉人-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宁康 陈秀香 当事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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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本院受理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原审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赣民终2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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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 |
5 |
上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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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民终29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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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赣民终2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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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
6 |
上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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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民终2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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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原审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赣民终2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9点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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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1 |
7 |
上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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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民终29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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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原审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赣民终2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下午2点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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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1 |
8 |
上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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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民终33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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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宁康、陈秀香、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赣民终3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2点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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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
9 |
上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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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民终2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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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原审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赣民终2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点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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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
10 |
上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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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民终29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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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诉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宁康、陈秀香、原审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赣民终2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2点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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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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